关于做好“满意科长”评选活动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
市直及驻宜各有关单位:
为开展好“满意科长”评选活动,根据《“满意科长”评选活动实施办法》(办〔2018〕44号)要求和12月5日市直单位“建设中层 赢在执行”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精神,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8年第四季度考评与年度考评合并进行。各单位按照《“满意科长”评选活动实施办法》(办〔2018〕44号)要求,12月底前完成单位考评,现场测评各科长2018年全年工作。测评结果于2019年元月10日前报市考评工作联络办公室。
二、填写参评科长工作“成绩单”。每名科长填写2018年一至四季度工作“成绩单”,在单位测评时提供给参评人员参考,并随同测评结果一并上报市考评工作联络办公室。
三、提供参评科长服务对象信息。每名参评科长提供20至30名服务对象,服务对象根据参评科长所在科室的工作填写,同一单位业务有交叉的科室可以重复。各单位提供的服务对象信息要真实准确,考评工作联络办公室将核实服务对象情况,如发现服务对象造假,该参评科长直接确定为不满意科长。请各单位于12月18日前将“满意科长”服务对象信息发至市考评工作联络办公室邮箱:aqmykz@163.com。
附件:“满意科长”服务对象信息表
安庆市“建设中层 赢在执行”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2月11日
附件:
“满意科长”服务对象信息表
填报单位: 时 间:
序号 |
参评对象 |
服务对象 (单位及姓名) |
服务内容 |
联系电话 |
1 |
市XXX局XXXX科科长XXX |
XX单位,联系人:X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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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市XXX局XXXX科科长X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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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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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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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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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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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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