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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党委扎实做好“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第一阶段工作

发布日期:2019-08-05  浏览次数:  

  根据市委要求和《安庆市公安局开展“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方案》安排,近期,市公安局党委紧密联系当前公安工作,认真做好“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第一阶段各项工作,为持续深入推进警示教育奠定良好基础。

  一是接受现场教育。将现场警示作为“三个以案”教育的开篇之作,市公安局党委班子成员率领二级机构主要领导,前往安庆市公安局廉政教育中心,在展示的各类典型案例前,凝神思考、深刻反思,实现心灵震撼,灵魂洗涤。二是组织学习研讨。牢牢把握警示教育基本要求和关键要素,先后三次组织党委专题会、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十五次学习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和省委有关通报精神,传达学习市委工作方案和工作部署,讨论研究全市公安机关贯彻落实意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黄杰带头作《坚决破除政法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全力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主题发言,市局党委成员相继交流发言,迎江分局、大观分局、交警支队、治安支队、情指中心等五个单位主动畅谈交流学习心得体会。三是开展调研调查。坚持以检视发现问题为工作重点,成立由市公安局党委成员领衔的六个调研小组,深入基层单位,广泛接触基层领导班子、公安民辅警、服务对象、执法管理领域、重点要害单位等,通过网络纳谏、召开座谈会、谈心谈话等形式,开门征询,听取意见、建议。四是讲授专题党课。紧紧抓住公安机关党的建设根本,结合“践行新使命、忠诚保大庆”实践活动,开展书记、委员上党课活动,市公安局党委班子成员以领导干部的身份,分别为民警上专题党课,传授党的建设新理论、新思维;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学习讨论,传递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勇于斗争的见解见识,学思践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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