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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加强疫情防控期间食品生产安全监管

发布日期:2020-02-07  浏览次数: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督促规范全市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小作坊生产行为,2月6日,市市场监管局下发《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确保食品生产安全。

  一是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即进货查验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清洁消毒制度。不得使用野生动物和其它来源不明的畜禽作为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严格落实追溯信息记录,确保发生质量安全问题时产品可召回、原因可查清、责任可追究;严禁借疫情防控之机囤积居奇、哄抬价格。

  二是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责任。重点加强米、面、油等大宗生活必需食品的监管,保证出厂产品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食品,尤其是采购野生动物违法生产食品行为,发现问题,依法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遇有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和市局。

  三是加强重点食品抽检工作。把米、面、油等大宗生活必需食品列入抽检计划,适当加大抽检批次。对不合格产品,要采取停止生产销售、召回、无害化处理或销毁等措施,按照“四个最严”要求,依法处理。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通过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采取发放、张贴告知书等形式提高食品生产单位的食品生产安全和疫情防控责任意识。严禁借防治疫情名义进行虚假宣传,捏造散布涨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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