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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人民检察院驻市林长办检察室揭牌

发布日期:2020-05-15  浏览次数:  

  5月7日上午,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顾玫帆和市林长办主任、市林业局局长罗敏共同为安庆市人民检察院驻市林长办检察室揭牌。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吴仲伯和市林业局领导班子成员等出席揭牌仪式。

  在随后举行的座谈会上,罗敏指出,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市试点先行、推进林长制改革,按照“三年三步走”的思路,形成了“六个一”的林长制改革工作模式,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提升。“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是我市继出台《安庆市实施林长制条例》之后的又一制度创新,是压实各级林长及相关部门责任的重要举措,更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践行“两山论”的实际行动,对于推进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林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顾玫帆强调,“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是市委市政府站在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全面贯彻总书记“两山”理论,结合安庆实际作出的特殊制度设计。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重点做到四个构建:一是行政和司法两个体系并行的构建;二是林业发展“市场化+法治化”两化结合的构建;三是“政治+行政+司法”三大资源整合的构建;四是要解决人与资源的关系,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的关系,行政执法和公民违法、法人违法的关系等三大关系的构建。真正实现“1234”工作总目标:聚焦一个目标,即建设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落实治林、管林主体责任;建立两项机制,即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周会商、月检查、季巡查制度,凝聚治林、管林工作合力;强化三类监督,即加强对林长履职的检察监督、对林业主管部门及其它涉林行政机关的检察监督、对涉林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检察监督,构建管林、治林监督体系;围绕四个实现,即实现对各级林长的检察监督“硬起来”、实现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畅起来”、实现林业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实起来”、实现林业资源司法保护“强起来”,推动管林、治林长效常治。(通讯员:赵明明、吴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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