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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直机关工委:联合市委巡察办制定市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专项检查办法

发布日期:2020-11-10  浏览次数:  

  近年来,安庆市直机关工委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的组织路线,积极在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工作、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上想办法、出实招。

  针对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层层递减、机关党建重视程度不一、工作开展不平衡等现象,安庆市直机关工委紧紧抓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联合市委巡察办于2020年5月制定出台《安庆市结合巡察开展市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专项检查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将机关党建专项检查与市委巡察同步进行,对机关党建存在问题与巡察发现问题一并反馈、一并整改、一并接受监督,从而进一步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

  《办法》首先明确专项检查的对象为市直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和机关党组织。其次规定了专项检查的五项重点内容:即党组(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机关党组织聚焦主责主业情况、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情况、发挥机关党建示范引领作用情况、加强机关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情况。三是列明专项检查的7个具体方法步骤:与巡察组沟通情况、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走访调研、向巡察组提供检查情况、形成专项检查报告。四是强化结果运用,将专项检查情况作为党组(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记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落实“一岗双责”的重要依据。一旦出现“1.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有关决定不认真、不得力;2.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重要领导责任不担当、不作为;3.本单位(部门)在管党治党方面出现重要问题或造成严重后果;4.本单位(部门)在管党治党方面出现重大问题或造成严重后果”等四种情形,将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据悉,今年以来,安庆市直机关工委结合市委第八轮巡察,首批已对10家市直单位开展专项检查,共发现问题78个,提出整改意见45条。目前,结合市委第九轮巡察,第二批4家市直单位正在接受专项检查。从各方面反映看,《办法》出台以来,市直单位党组(党委)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视程度普遍提高,机关党组织聚焦主责主业,引领和保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相互促进的力度明显加大,机关治理和各项事业发展呈现良好发展势头,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的效果初步得到显现。

  下一步,安庆市直机关工委将加大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及时研究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注重发挥专项检查的政治监督作用,择优从工委自身和市直部分单位专兼职党务干部中挑选政治可靠、组织观念强、业务精通的干部,组建专项检查人才库,确保发挥新政策对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的提质增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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