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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市公安局制定疫情防控中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行为规范

发布日期:2022-06-02  浏览次数:  

  为了充分彰显党建引领公安工作效能,切实发挥公安机关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队伍的先锋模范作用,安庆市公安局针对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制定“七做到”“五带头”,规范党组织和党员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工作行为标准。

  “七做到”是公安机关各级党组织履行疫情防控主责、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的检验标准。一是做到将疫情防控工作纳入党组织会议重要事项议题。党组织召开会议,要安排疫情防控工作议题,及时传达上级疫情防控部署要求,研究贯彻落实措施,讨论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做到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坚决执行上级决策部署,确保防控措施落实落地;认真履行党组织主体责任,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全过程管控,做到应讲尽讲、应做尽做、应处尽处,彰显党组织核心地位。三是做到主动报告重要情况。精准把握本单位疫情防控态势,主动向上级党组织汇报情况,及时请示重要事项;采取得力措施,落实报告制度,督促民警辅警及时报告个人及其家庭涉疫事项,坚决杜绝侥幸不报、隐瞒谎报、不支持配合等现象。四是做到及时排查消除风险隐患。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对涉疫重点人员、重点场所每日一分析、一讲评,每周一检查、一调度,做到不漏一天、不漏一处、不漏一人;严密内部管控,加强执法值勤、便民服务、因公出差、因私外出等环节科学防控,常态化消除风险隐患。五是做到准确掌握民警辅警活动轨迹。以汇报、电话等形式,掌握民警辅警活动轨迹,特别是八小时以外生活方式,严防不适宜、不恰当接触交往;倡导单位─家庭“两点一线”管理要求,同家人一起,非必要不参加聚集、聚会、非必要不接触不放心人群。六是做到积极落实从优待警措施。利用各种有利条件和社会资源,极限运用现有从优待警措施,及时提出表奖建议,兑现一事一奖制度;实行封闭管理的监所,安排一名班子成员在监外负责关心关爱民警辅警家庭,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七是做到严明作风纪律要求。强化组织纪律约束,抓好战时学习教育,严格教育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增强遵章守纪意识;严守保密纪律,严格执行有关秘密文件、资料管理规定,不得私自转发与工作有关的涉警涉疫信息,严防涉疫舆情和涉密事件发生。

  “五带头”是党员队伍在疫情防控中担当作为、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检验标准。一是带头执行防疫政策。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疫情防控政策和省、市疫情防控部署,坚决执行公安机关党组织的具体工作安排,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二是带头走向防疫一线。积极响应党组织号召,坚决服从防疫大局需要,主动参加流行病学调查、定点医院执勤、封控隔离点值守、社会面管控、打击涉疫违法犯罪等工作,展现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的良好效果。三是带头做到令行禁止。坚决落实疫情防控禁止性规定,自觉净化八小时以外社会交往,带头践行单位─家庭“两点一线”生活模式,管好自己,管住家人,确保每名党员都是防疫的铜墙铁壁。四是带头抵制不良现象。发扬斗争精神,对不按规定加强个人防护、不按要求做好内部安全管理的人和事,及时纠正,坚决制止,并及时向党组织汇报,使各类安全隐患能够发现在早,消除在萌芽。五是带头做好防疫宣传。常态化学习疫情防控政策措施,主动向同事、家人、群众普及防疫知识,解答疑难困惑,积极传播疫情防控正能量,提振战胜疫情精气神。

  在这次疫情防控工作中,安庆市公安局各级党组织认真实践“七做到”规范,凝聚警心警力,合力抗击疫情,以公安机关的担当作为服务疫情防控工作大局。广大党员自觉践行“五带头”标准,主动靠前,不惧风险,以公安民警英勇无畏的斗争精神奉献疫情防控工作全局。先后有19个党组织和298名党员受到表彰奖励。

  (撰稿人:李巢安,初审:周金柱,复审:金根龙,终审:都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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