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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网信办印发《中共安庆市委网信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2023-03-22  浏览次数:  

  近日,中共安庆市委网信办印发了《中共安庆市委网信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责任制检查考核,推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一是明确责任分工,突出规范性。办法规定,办主要负责同志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办机关各科、市网络安全应急服务中心负责同志是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成立市委网信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机关党支部,承担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二是明确考核事项,注重可操作性。办法规定,检查考核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检查考核与年度公务员考核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一并进行,干部职工应当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纳入个人年度工作总结。

  三是明确结果运用,强化实效性。办法规定,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对干部职工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撰稿人/初审:王兆乾;  二审:张鑫;  三审:唐张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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