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快审团队实地走访取证,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
近日,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快审团队在审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中,深入一线调查核实,查明案件事实。
原告张某起诉肇事者汪某和保险公司共同赔偿损失,保险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安庆中院提起上诉。双方争议焦点是汪某是否构成肇事后逃逸。
经过认真审阅当事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快审团队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确定汪某是否系肇事后逃逸。为查明案件真实情况,快审团队决定前往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调查核实。经全面查阅涉案卷宗材料,显示汪某系饮酒后驾驶车辆,肇事后隐匿在事故地点周边草丛处。
快审团队自成立以来,坚持调查研究、唯实的工作作风,深耕“马锡五审判方式”理念,不以“量”降“质”,在办案过程中强化对当事人提供证据的审查。同时坚持走出去,深入一线调查核实,还原案件真实情况,依法公平、公正裁判,提高纠纷解决和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供稿:立案庭 王峰 一审:杨磊 二审:方辉 三审:张红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