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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能:
领导市直机关妇女组织的思想、组织建设,制定市直机关妇女工作规划;负责市直机关组织的成立、撤销及改选审批工作,组织市直机关妇女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大力实施“女性素质工程”,深入开展“巾帼建功”系列活动和“五好文明家庭”的创建活动,不断的丰富和拓宽活动的内涵,团结引导市直机关的广大妇女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撰稿/初审:陈雨洁,二审:韩涛,三审:吴宝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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