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市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统计工作相关文件精神,中央、省、市级层面学习教育相关文件精神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正反面典型案例。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安保红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围绕“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不断增强扎实推进学习教育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以正确政绩观引领高质效检察履职”主题,采取“重点发言+随机点名+青年干警代表发言”的形式组织开展交流研讨。
会议指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决定检察工作监督成效、履职成色的开关。全市检察干警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把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作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落脚点,真正实现从认识成果到实践成果的转化,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补齐服务高质量发展短板弱项。聚焦服务打造“三个新高地、三个先行区、一个强枢纽”,充分发挥检察维安护稳、服务发展等职能作用,不断提高检察履职对党委工作的向心力。要坚持目标导向,切实回归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紧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价值追求,坚持实事求是、遵循司法规律,探索构建高质效办案“五大体系”,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要坚持效果导向,持续完善高水平民生司法保障。要将群众满意与否作为检验学习教育效果的根本标尺,持续做实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党委书记、二级高级检察官、副县级干部、三级高级检察官和机关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参会。
(初审:丁梦星,二审:吴静,三审:林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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