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生态司法保护,助力乡村振兴——市中院到望江法院调研环资审判
3月13日,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以军一行赴望江法院调研环资审判工作,并与该院院长、高士环资庭和相关镇、村同志交流。
一行首先来到高士环资法庭,实地查看了法庭周边环境绿化修复情况。一段时间以来,该法庭与绿化林木公司合作,对办公楼后侧一块占地3.6亩的荒废地块进行平整翻土、复绿补种,随着春意渐浓,一棵棵树木新芽萌生,原本凌乱的荒地焕发了勃勃生机。
在赛口镇红旗村武昌湖畔的湿地岸边,一座观鸟亭整饬一新,望江法院以此为基础,正在修整建设武昌湖湿地司法保护基地,一条3.5米宽的新建通道蜿蜒而上,将基地在建点与周边田地及外界公路联为一体。
一行还前往位于高士镇洗粉村的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该处是高士环资法庭联合高士镇政府等相关部门,联合打造的生态修复复绿点。利用该村一处荒地,组织部分负有生态环境修复义务的单位,进行修整植树,占地15亩,目前已补种各类树木300余株。
市中院指出,望江法院依托环资法庭,结合当地大湖、湿地等实际,以点带面,凸显了亮点、特色。选择村组荒废地块,合理利用修复资金,补种复绿,以小见大,效果明显。
市中院要求,生态保护与乡村振兴相互依存、相互促进,要继续发挥司法保护优势,紧扣区域地貌,合力推进乡村生态文明建设。要围绕乡村环境综合整治,持续发力,以生态司法保护为乡村振兴添能增效。
(供稿:环资庭 一审:杨磊 二审:方辉 三审:张红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