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西县直工委:整治基层“微腐败”,打通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它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力度加码、态势不松,以往的诸多腐败现象得到了雷厉风行的根除、腐败的根基得以深度识别和治理。但少数基层党员干部宗旨意识淡化,群众观念淡薄,“微腐败”现象仍然时有发生,直接影响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所以基层“拍蝇”,势在必行。
“微腐败”之治要加强思想教育。“小”、“多”、“惑”、“近”是“微腐败”几个鲜明的特点,会让我们缺乏自觉、存在侥幸,不知不觉中违反了“八项规定”,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因此要通过“三会一课”、警示教育、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的学习,筑牢党员干部的思想防线,强化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敲响党员干部的思想钟,从源头上抑制腐败现象,全面唤醒党章党纪党规政治意识,必须遵守各项行为准则,任何人不论在什么地方、哪个岗位都不得逾越这根红线。
“微腐败”之治要扎紧制度牢笼。“蚁穴能毁堤,群蝗能毁田”,制度堤坝“管涌”是最严重的险情。扎紧制度的笼子,就是要完善各项监督机制、管控机制,形成对权利的长效管制。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日常工作监督,严查基层“微腐败”,增强干部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意识。同时,充分发挥基层纪检监察的监督作用,加强对财务审核、村务公开等易腐领域的监督,一体化推进群众监督、党内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形成全面覆盖、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才能让“微腐败”无处藏身、无所遁形。
“微腐败”之治要全面从严治党。一体化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制度的重要方略。“微腐败”隐蔽性、顽固性强,反复度高,治理“微腐败”必须深化标本兼治,铲除“微腐败”滋生土壤。要从管党治党入手,系统发力,久久为功,规范基层权力运行。不断传导压力,各级党组织要主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前移治理关口,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干部思想淬炼,练就过硬“内功”;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对基层“微腐败”的整治力度,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撰稿人/初审人:岳西县直工委 柳万根,复审人:章洁勤,终审人:储百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