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林业局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宣传工作
为提高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者法律意识,进一步维护林草种子市场秩序,3月22日,市林业局种苗站、迎江区林业主管部门走进苗木销售点,开展林木种苗行政执法检查,并向经营主体和群众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安徽省林木种苗条例》等法律法规。
本次活动,通过点对点、面对面形式,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等宣传资料100余份,并就相关问题现场为经营者答疑解惑。通过普法宣传,让林木种苗经营者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安徽省林木种苗条例》等法律法规有了更深的认识,对规范行业生产经营行为起到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推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撰稿人:柏晶晶 初审人:章 翔 终审人:史向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