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安庆机关党建网
市直机关动态 当前位置:主页 > 市直机关动态 >

市纪委监委:坚持党建引领,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赋能增效

发布日期:2024-12-13  浏览次数:  

  一是加强支部建设,提升干部队伍凝聚力。以深化“四强”党支部建设、“五型”模范机关建设为抓手,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双向述职”评议,深化领导带头学、专题培训学、党性实践学、对标典型学、强化警示学“五学”活动,委领导班子带队赴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历史陈列馆、中共五大会址纪念馆、六尺巷廉政教育基地等地进行党性教育,邀请省、市专家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等开展专题辅导,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开展全市党纪知识竞赛、廉政党课、“微党课”、“思享会”等活动,加强党员干部管理监督。把基层党组织建设作为固根本、利长远的重大工程,规范完成8个党支部换届,选优配强支部班子和党建助手,制定并实施《临时党支部管理办法》,加强专案组、巡察组临时党支部管理,将政治学习和党性锻炼融入各个环节,提升审查调查、巡察工作质效。通过持续加强党支部建设,干部队伍的凝聚力更强、精气神更足,市纪委监委机关获评2023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优秀”等次、2023年市直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6个党支部被评为“五星级党支部”。

  二是党建业务同频,增强干事创业行动力。坚持党建工作与纪检监察业务深度融合,努力把党建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以党建引领推动、指导和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质效。把提升党员干部综合素质作为增强工作行动力的重要手段,举办读书班、专题业务培训班、“青廉讲堂”及各类培训、辅导讲座等56期,选派干部到上级机关和基层一线学习锻炼32人次,全体党员政治能力、业务能力、实践能力显著提高。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处分数、留置数、移送数同比分别上升26.6%、75%、80%。始终把为民服务作为履责之要,深化党建“书记项目”“书记领办事项”“为民惠企争模范”等,积极开展结对共建,用好“四下基层”“双联系双报到双服务”等有效载体,党员领导干部带队到村开展入户帮扶、实地调研,深入结对社区主动参与文明创建、政策宣传、垃圾分类、慰问走访等志愿服务活动,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采取超常规举措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今年以来,全市共立案113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53人、留置69人、移送司法46人,得到中央第四督导组、省纪委和市委的一致认可。

  三是打造廉洁矩阵,扩大廉洁品牌影响力。注重发挥委机关独有优势,加强廉洁文化浸润作用,将廉洁理念融入党员干部日常工作、生活。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聚焦全市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十个领域和关键岗位,全面梳理排查廉洁风险点,出台重点领域廉洁风险防治“六严六防”机制;牵头组织党员干部及家属1200余人次集中旁听6场庭审,编印发放严重违纪违法干部忏悔录、警示录,制作《手握戒尺 不越雷池》等4部警示教育片,推进全市党员干部纪律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筑牢“廉政风险”防火墙。通过深入挖掘、总结本地红廉文化资源,阐释蕴含其中的廉洁思想、廉洁理念,打造桐城六尺巷等42个廉洁文化示范点,举办两场“黄梅颂廉”戏曲展演,编排7部“廉戏”、2部清廉微电影在全国获奖获评,擦亮安庆廉洁文化名片;发挥“宜廉”活动带动作用,通过廉洁宣讲、廉政承诺、廉政考试等方式,开展“宜青廉”“宜家廉”“宜廉机关”“宜商廉”“宜廉医院”等主题活动,推动廉洁文化全域推进、全面深化。

  四是注重学思践悟,提高奋勇争先的创造力。通过组织开展理论学习、研讨交流、实践锻炼等,引导党员干部从党的创新理论中悟规律、明方向、学方法、增智慧,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高创造性开展工作的能力。紧密结合市委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实施“清风护航”行动,采取“1410+5050”系列举措(“1410”即“一方案、四平台、十严禁”,“5050”即50家企业营商环境监测点和50名特约监察员)为企业排忧解难,严肃查处损害营商环境问题,共办结问题线索239件,立案185人,党纪政务处分155人,推动解决企业诉求1113件,实现全市营商环境综合位次在全省持续上升。用好研究问题、解决问题这把“总钥匙”,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基层监督体制改革,将10个县(市、区)纪委监委综合空编率降至2.71%,实现县级派驻机构集中办公、人财物直接领导、统一管理,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激活基层监督“神经末梢”。推动健全监督体系,牵头制定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线索移送等工作暂行办法、加强与驻宜垂管单位协作配合实施办法,不断凝聚监督合力。 (撰稿人:张芹,初审人:倪玮,终审人:张静)

打印 关闭
市直机关动态
财政预决算公开

主办单位:中共安庆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备案号:皖ICP备09006057号-1 技术支持:众和网络

皖公网安备 34080202000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