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激发社会组织活力 助推基层社会治理
今年以来,全市新成立社会组织1123家,总数达3482家。
强化党建引领。持续完善属地管理为主、行业主管为辅、综合党委督办的工作体系,实施“党建引领行业协会商会高质量发展”综合党委书记项目,探索创新“年度工作要点+党建教育培训、党建主题活动、党建品牌建设”工作模式。截至目前,全市8个县(市)成立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全市3484家社会组织实现党组织、党的工作全覆盖,所有社会组织均实现“党建入章”。
强化综合监管。常态化召开新成立社会组织负责人见面谈话会,一次性告知应知应会正面清单和严格禁止负面清单,落实社会组织及业务主管单位双重管理提醒提示制度,对换届中发现问题的协会及时联合业务主管单位约谈。今年以来,向50家业务主管单位发放提示提醒函,约谈社会组织5家。常态化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今年以来撤销社会组织13家、注销社会组织37家。
强化动能激发。实施行业协会商会秘书长联盟行动,围绕“一会一主题”“一会一报告”“一会一成果”,举办沙龙活动,搭建交流平台,聚合优势资源,实现抱团发展。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引导居民参与为民服务、公益慈善等基层自治活动,全市现有社区社会组织10130家,累计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1872场,动员志愿者17198人次,服务群众14.45万人次;组织科技类社会组织开展“三送一促”专场活动,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服务市本级科技类社会组织近40家。(撰稿/初审/复审:夏婧平;终审:许建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