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完成2024年环境空气质量考核目标
2024年,全市PM2.5平均浓度为33.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5%,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87.4%,同比上升1.6个百分点,各项指标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年度考核目标,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达到近三年最好水平。
实施工业源污染深度治理。大力推进对水泥、石化、化工、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深度治理,加快清洁能源和低(无)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替代。2024年争取中央大气资金5000余万元实施水泥超低排放改造、VOCs综合治理等29个重点工程项目,完成148家涉VOCs企业“一企一策”深度治理。累计减排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2672吨、2094吨。
强化移动源污染协同治理。充分利用国家以旧换新政策,提前淘汰357台国三营运柴油货车,发放奖补资金930万元。开展机动车检验机构整治专项行动和常态化路检路查,立案调查涉嫌出具虚假机动车排放检验报告检验机构14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1份,处罚金额177.6万元。
狠抓社会面源分类管控。深入开展整治餐饮油烟、噪声扰民、恶臭异味和道路扬尘污染问题专项行动,全年累计排查整改3393个问题,有力解决了一批老百姓“家门口”生态环境问题。持续强化秸秆禁烧宣传和巡查力度,日均出动1200余个巡查组对全市全域进行秸秆禁烧巡查,共劝阻制止(扑灭)烧制火粪和杂草33余起。(撰稿人:邱竹兵 初审人:赵君 复审人:姜萌萌)